公告日期:2026-04-30
证券代码:300002 证券简称:神州泰岳 公告编号:2026-016
北京神州泰岳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与大唐发展有关诉讼再审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仲裁)阶段:再审裁定驳回申请人再审申请。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被上诉人)。
3.涉案的金额:不适用。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本次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的裁定结果不会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产生影响。公司将密切关注案件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2025年12月,北京神州泰岳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陆续收到50个涉诉案件的应诉通知书等文件,大唐半导体设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唐半导体”)、大唐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不服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判决书,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其中再审申请人为大唐半导体的案件38个。目前,大唐半导体已被吸收合并注销,诉讼主体资格已由大唐投资控股发展(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唐发展”)承继,大唐发展承继上述主体资格后,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重新提交了再审申请书并变更了再审请求。相关内容请见公司于2025年12月18日、2026年1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有关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关于全资子公司与大唐半导体有关诉讼再审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38、2026-002)。
二、案件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陆续收到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送达的再审申请人为大唐发展的38
个案件的民事裁定书,裁定主要内容如下:
驳回大唐发展的再审申请。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存在小额诉讼事项,涉诉金额累计为13,398.31万元,其中公司作为被告涉诉案件金额累计为11,389.77万元,均未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披露标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截至本公告日,大唐发展、大唐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交的 50 件案件的再审申请均已被驳回。本次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的裁定结果不会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产生影响。公司将密切关注案件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神州泰岳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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