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3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人”)作为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普医疗”、“公司”或“发行人”)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续督导保荐机构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就乐普医疗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 741 号《关于同意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注册的批复》核准,公司于 2021
年 3 月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638.00 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63,800.00 万元。保荐机构根据与公司签定的承销协议,将募集资金总额在直接扣除承销及保荐费 1,390.75 万元(不含税)后,将余
款 162,409.25 万元于 2021 年 4 月 6 日分别汇入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北京昌平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0200048929200145741)、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四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321340100100201720)、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世纪城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110903538510107)中。此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不含税金额 1,390.75 万元,其他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 197.03 万元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62,212.21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 ZG10619 号《验资报告》,确认募集资金到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163,8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承诺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金额 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1 冠脉、外周领域介入无植入重要创新 115,000 113,412
器械研发项目
2 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 48,800 48,800
合计 163,800 162,212
注:上表各分项之和与合计数在尾数上存在差异,系由四舍五入造成,下同。
2025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2025年5月15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均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意终止原募投项目中部分产品的海外研发,并将原募投项目中部分产品的海外研发的募集资金全额转投国内其他重要创新药械项目的研发,以优化资金和资源配置,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变更后,公司募投项目整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调整后项目总 调整后募集资金投截至 2025 年 12 月
号 项目名称 投资金额 资金额 31 日累计投入金
额
1 冠脉、外周领域介入无植入重要 86,000 84,412 15,784.73
创新器械研发项目
2 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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