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探路者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朱克实)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朱克实作为探路者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在2025 年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朱克实,1966 年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大学金融学硕士,中国人民大学财政学专业税收实务方向博士,研究员级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曾任国家税务总局国际税收研究会高级会计师,北京航天在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总会计师,辽宁能源煤电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沈阳蓝英工业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西子清洁能源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恒信玺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现任北京国家会计学院教授、长江商学院兼职教授,兼九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任鞍钢股份有限
公司及北京久其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2021 年 12 月 13 日至今,担任
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12 次董事会会议,3 次股东会。本人作为公司独立
董事亲自出席了任期内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会,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并行使表决权,没有缺席、委托他人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
本人 2025 年度具体出席董事会、股东会的情况如下:
应参加董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 委托出席 缺席董 是否连续两次未 出席股
事会次数 董事会次 式出席董 董事会次 事会次 亲自参加董事会 东会次
数 事会次数 数 数 会议 数
12 3 9 0 0 否 3
本人认为,2025 年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定要求,对重大经营事项履行了合法有效的决策程序,并由独立董事提出专业、独立的意见和建议。本人对公司报告期内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认真审议后,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两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均出席了会议,对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及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等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并在独立、客观、审慎的前提下发表同意的审查意见,对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及公司的良性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三)在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审计委员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三个专门委员会。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按照规定召集、召开审计委员会历次会议,严格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要求,对公司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定期报告、内部审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及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等事项进行了审阅,认真听取管理层对公司全年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勤勉尽责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维护审计工作的独立性。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委员,按照规定参加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会议,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
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对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补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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