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探路者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柳迪)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柳迪作为探路者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监督公司规范化运作,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现就本人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柳迪,1975 年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美国耶鲁大学国际关系硕士,美国西北大学法律博士,2013—2015 年作为欧盟世界学者就读意大利博洛尼亚大学、荷兰鹿特丹大学、德国汉堡大学。历任中国外交部、美国Glancy Prongay& Murray 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现任北京德恒律师事
务所律师、高级顾问。2021 年 12 月 13 日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12 次董事会会议,3 次股东会。本人作为公司独立
董事亲自出席了任期内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会,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并行使表决权,没有缺席、委托他人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
本人 2025 年度具体出席董事会、股东会的情况如下:
应参加董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 委托出席 缺席董 是否连续两次未 出席股
事会次数 董事会次 式出席董 董事会次 事会次 亲自参加董事会 东会次
数 事会次数 数 数 会议 数
12 2 10 0 0 否 3
本人认为,2025 年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定要求,对重大经营事项履行了合法有效的决策程序,并由独立董事提出专业、独立的意见和建议。本人对公司报告期内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认真审议后,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了两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均出席了会议,对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及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等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并在独立、客观、审慎的前提下发表同意的审查意见,对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及公司的良性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三)在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审计委员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三个专门委员会。本人作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积极履行职责,利用自身的专业优势,参与公司 2025 年年度战略规划、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及收购深圳贝特莱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通途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各 51%股权等事项的讨论和方案的制订,及时就市场环境、行业信息等重要事项与公司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密切沟通,为公司战略发展的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
报告期内,本人共参加了 4 次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会议,未委托出席或缺席任一次专门委员会会议。本人按照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参加了全部会议,认真研讨会议文件,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意见和咨询。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本人积极听取公司审计部的工作汇报,包括年度内部审计计划、各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对公司的定期专项检查报告等,及时了解公司审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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