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探路者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探路者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成立日期:1927 年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 61 号四楼
首席合伙人:朱建弟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拥有合伙人 300 名,注册会计
师 2,523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802 名。2025 年度,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770 家,上市公司审计收费 9.16 亿元。主要行业包括纺织服装、服饰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等,所审计的与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客户 15 家,具有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及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 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
机构,聘期一年。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情况进行审核并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同时对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
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
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项目团队及时间安排、总体审计策略、重要性、具体审计计划、关键审计事项的初步考虑、重大事项、关于舞弊的讨论、独立性、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2025年4月25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进行了核查,一致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服务的资质要求,拥有足够的经验和良好的执业团队,熟悉公司业务,可以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6年1月4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审计工作总体计划安排》。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对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总体审计策略、具体审计计划、关
键审计事项的初步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2026年4月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审计报告初稿情况》,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与年审会计师沟通初审意见。
(四)2026年4月2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年度财务报告》《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