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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3-18 19:23:41 股吧网页版
莱美药业: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长碧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3-19


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李长碧

本人李长碧,作为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在2025年度工作中,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一方面,严格审核公司提交董事会的相关事项,维护公司和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另一方面,积极关注和参与研究公司的发展。现将本人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

本人李长碧,毕业于贵州师范大学汉语言文学专业,获汉语言文学本科学士学位,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曾就职于贵州回春酒实业有限公司、贵阳晚报社、贵州威门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太和制药有限公司和贵州聚爱之城商贸有限公司。现任贵州省百年聚公益基金会党支部书记、副理事长兼秘书长,贵阳筑爱商贸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20年6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本年度内,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不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无关联关系,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5年度,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8次,审议通过了31项议案;召开股东大会2次,审议通过了9项议案。本人按时出席了各次会议,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

出席董事会情况 出席股东大会情


应出席次数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次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未 出席股东大会次
次数 数 亲自出席会议 数

8 8 0 0 否 2

2025年度任职期间,对提交董事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故对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它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本人认为公司2025年度审议议案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均回避了表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审计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担任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以及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委员。2025 年度,各专门委员会根据需要就公司相关事项召开会议,本人积极参加会议,履行相关职责。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3 3 5 5

1.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年度共出席了委员会的日常会议,对公司董监高半年度及年度薪酬考核,领导班子成员绩效考核方案进行审议,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2.本人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的委员,本年度共参与5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对2024年度经审计财务报告、2025年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三季度报告等进行了审议,严格按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条例》的规定履行职责,积极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及相关工作,对内部审计等相关工作进行审核并提出合理建议;向公司管理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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