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2
证券代码:300006 证券简称:莱美药业 公告编号:2026-024
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3.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会议通知于2026年3月31日以公告形式发出,现场会议于2026年4月21日(星期二)15:30在重庆市两江新区黄山大道杨柳路2号重庆市科学技术研究院1期B栋13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长梁建生先生主持,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157人,代表股份253,347,93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9933%。其中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以下简称“中小股东”)共154人,代表公司股份5,803,95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497%。出席本次现场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3人,代表股份247,543,974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3.4436%;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154人,代表股份5,803,956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5497%。
二、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的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并形成本决议:
1.审议通过《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252,944,1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06%;反对 126,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00%;弃权 277,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9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5,400,15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0427%;反对 126,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830%;弃权 277,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743%。
2.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52,724,1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38%;反对 126,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00%;弃权 497,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2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6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5,180,15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2522%;反对 126,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830%;弃权 497,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648%。
3.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52,944,1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06%;反对 106,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21%;弃权 297,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7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5,400,15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0427%;反对 106,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384%;弃权 297,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189%。
4.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52,906,5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58%;反对 164,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49%;
权股份总数的 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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