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6-17
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对参股公司宁波韧和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韧和科技”)提供不超过 500 万元人民币的借款,期限为 6 个月,自甲方支付借款之日起计算,本次借款年利率为 5%。
2、上述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3、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本次对韧和科技的财务资助金额占公司总资产比例低,整体风险可控;本次财务资助以保障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为前提,不会对公司正常业务开展、资金使用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财务资助过程中,韧和科技其他股东因财务状况和资金安排,未提供同比例财务资助,为保障公司资金安全,公司将加强对被资助对象的风险管控,持续跟踪韧和科技的资产现状、信用状况、涉诉情况、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及时识别并应对潜在风险,最大限度地保障本次资助资金安全。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韧和科技是公司参股公司,核心聚焦弹性传感器、碳纳米管发热组件等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并深耕相关产品在智慧医疗、机器人等领域的落地应用。其依托核心技术优势与长期的市场深耕布局,目前经营态势稳健向好,核心业务进入规模化增长阶段,为支持其业务发展,满足其经营资金需求,公司于 2026 年 6月 17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为韧和科技提供不超过 500 万元人民币的借款,用于流动资金周转、项目运营、货款支付,期限为 6 个月,自公司支付借款之日起计算,借
款年利率为 5%。
公司以自有资金为韧和科技提供财务资助,不会对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 使用产生重大影响,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 程》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本次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在董 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2026 年 6 月 17 日,公司与韧和科技签署了《借款合同》。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被资助对象:宁波韧和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11MA2CKG573E
注册资本:977.5 万元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庄市街道光明路 189 号
成立日期:2018 年 10 月 30 日
法定代表人:陈斌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家用电 器研发;家用电器制造;可穿戴智能设备制造;可穿戴智能设备销售;智能家庭 消费设备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电子 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销售;新材料 技术研发;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新型膜材料销售;高品质合成橡胶销售;高 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 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 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 准)。
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 股权比例
(万元)
1 刘宜伟 360.00 36.8286%
2 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72.50 27.8772%
3 北京宏华科创一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250.00 25.5754%
伙)
4 中科新材(宁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80.00 8.1841%
5 宁波磁性材料应用技术创新中心有限公司 15.00 1.5345%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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