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1
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海防务”)全资子公司江苏大津重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津重工”)拟向实际控制人何旭东所控制企业钦实佳美能源科技(南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钦实佳美”)出售资产,交易金额为 6,065 万元(不含税,下同)。
2、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
3、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何旭东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因本次交易金额未达到公司股东会审议标准,因此,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4、本次交易事项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必要的决策和审批程序后进行交割,交易最终能否达成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2026 年 3 月 27 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
司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背景
2023 年 11 月,为解决公司船台不足问题,提升公司接单及生产能力,大津重工承租了南
通帆森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帆森”)名下位于南通吕四港区通州湾作业内港池西侧场地(以下简称“通州湾场地”)用于生产经营。同时,为实现船海工程项目合拢搭载并能够下水的条件,需对重件滚装码头进一步建设完善。为此大津重工拟投入 6,760 万元,完成 3#
场地前沿重件滚装码头等设施建设。2023 年 11 月 3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在租赁码头及场地并投资建设的议案》,同意上述租赁场
地及码头建设的事项,计划投资金额约 6,760 万元。另根据 2022 年 11 月签订的《通州湾示范
区产业发展协议》、《投资合作协议书》等内容,本次租赁通州湾场地,未来拟转移至钦实佳美能源科技(南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钦实佳美”)名下。详见《关于全资子公司在租赁码头及场地投资建设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75)。
上述工程于 2024 年 6 月完成施工并投入使用。大津重工在通州湾场地,完成了风电安装
船、海洋生活支持平台、养殖网箱等多艘船舶的合拢及下水等作业,为大津重工顺利交付船舶提供了有力支撑。
随着公司船海工程建造业务规模持续扩大,2025 年初,大津重工租赁南通京华船舶有限公司场地、码头、船台及相关设备设施,并逐步投入建设,拓展产能。2025 年 4 月,钦实佳美已获得通州湾场地的海域使用权。鉴于通州湾场地使用权已变更至钦实佳美,通州湾场地的码头使用权手续办理进展缓慢,考虑到上述情况,为理顺资产权属及生产管理事项,公司拟将大津重工在通州湾场地内的重件码头水工结构、给排水、供电、消防、3# 平台等工程基建项目(以下简称 “交易标的”),按现状转让给钦实佳美。在场地不足的过渡阶段,大津重工部分在手订单仍需使用通州湾场地,以船舶分包模式开展相关业务,对此公司将及时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
鉴于钦实佳美为公司的参股公司,其实际控制人为公司董事长何旭东先生,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本次关联交易额度在董事会审议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名称:钦实佳美能源科技(南通)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内港池支路 98 号
法定代表人:丁磊
注册资本:人民币 31,125 万元
营业期限:2022-11-15 至 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船舶制造;船舶修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海洋工程装备制造;海洋工程装备销售;海洋工程装备研发;海洋工程平台装备制造;海洋能系统与设备制造;海上风电相关装备销售;金属结构制造;金属结构销售;建筑材料销售;海洋工程设计和模块设计制造服务;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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