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6
豆神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印章管理制度
(2025 年 11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豆神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印章管理,规范公司印章的制发、管理及使用,避免印章管理和使用中的不规范行为,有效维护公司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印章,包括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合同专用章、财务印鉴专用章、董事会印章、部门印章、子公司印章等具有法律效力的印章。
第二章 印章适用范围及管理职责
第三条 印章的适用范围
(一)公章、子公司印章:适用于以公司名义上报国家机关、政府部门的重要公函和文件,以公司名义出具的证明、函件、下发的各类内部文件以及以公司名义签订的各类协议、合同等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二)法定代表人印章:适用于由公司及子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章的文件、法人代表证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等;
(三)财务印鉴专用章:包括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印鉴章,适用于公司财务部对外开具发票及其他财务凭证等;
(四)合同专用章:适用于以公司名义签订的各类协议、合同等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五)部门印章:适用于以部门名义出具的通知、报告、证明等,原则上仅限公司内部使用;
(七)电子章:除法律规定不适用的范围外,电子章的适用与实体印章一致;
(八)其他根据公司经营需要刻制的印章。
第四条 印章管理职责
(一)总裁办负责公司公章、公司合同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印章的保管、管理与使用,负责公司各类印章的统一制发、登记、回收、销毁和日常管理监督;
(二)财务部负责财务印鉴专用章的保管、管理和使用,财务部负责人应在部门内部确定财务印鉴专用章的具体管理和使用人员;
(三)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印章的保管、管理和使用;
(四)公司董事长授权董事会印章由公司证券事务部负责保管、管理和使用。
第三章 印章的刻制
第五条 公司所有印章的刻制由公司总裁办统一归口办理。需要刻章的部门应书面提出印章刻制申请,经过规定的审批程序后,由公司总裁办根据具体规格要求统一安排刻制。公司的其他任何部门和个人均不得私自刻制公司各类印章,违反者将予以追究法律责任。
第六条 印章刻制的审批权限:
(一)公司公章、合同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印章由公司总裁办提出申请,经公司董事长批准;
(二)财务印鉴专用章由财务部提出申请,首席执行官(CEO)批准;
(三)董事会印章的刻制,由公司证券事务部提出申请,经董事长批准;
(四)各部门、各子公司印章的刻制,由使用部门或子公司提出,由公司总裁办审核,首席执行官(CEO)批准。
第七条 公司用章部门根据公司总裁办的通知及相关证明文件到公安部门指定的刻制机构进行印章的送交刻制和检查验收工作,并及时向公司总裁办移
交。印章刻制完毕,公司总裁办应留下印模,发布印章启用通知。通知中应明确印章全称、启用日期、启用印模。公司总裁办应做好印章领用登记工作。
第八条 印章的刻制,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未经董事长审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刻制公司各类印章,擅自私刻上述印章或有意隐瞒、拒绝登记者,一经发现,将依据公司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由此造成一切损失和后果,由相关当事人承担。
第九条 因机构变动、名称改变或相关部门发布新规定等原因,原使用印章需作废时,应由印章管理人员书面提出印章废止申请,经公司董事长批准。公司总裁办应及时将旧印章收回,并做好印章废止登记工作,注明废止印章名称、时间等具体内容,印章作废,必要时要发布作废公告。公司总裁办应将已废止印章妥善保管三年后销毁。
第四章 印章的保管
第十条 公司印章保管应按照“审用分离、分散保管”原则进行。负责签批印章使用的各级负责人不得亲自保管印章。
董事会印章由公司证券事务部保管;公司印章、合同专用章、公司法定代表人印章由公司总裁办负责人保管;财务专用章由财务负责人或财务经理保管,发票专用章由出纳保管;部门印章由相关部门指定专人负责保管;其他印章根据实际使用要求由总裁办指定保管部门。
第十一条 公章、合同专用章保管在公司专门设定的用印室,由指定印章专管人员负责管理,存放印章的办公室应配备有监控摄像头、保险箱。印章应存放在安全、有保密措施的场所,非工作时间应将印章存放在保险柜内。
第十二条 公司印章专管人员应保证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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