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北京鼎汉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北京鼎汉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自律监管规则及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2024年的工作中,按时出席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主动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独立履行职责,充分发挥自身专业知识,发表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以及全体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本人自2018年08月28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连续任职时间将满六年,2024年08月27日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于2024年10月11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正式离任,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的相关职务。现就2024年度本人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是否连续两次未
会议名称 应出席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亲自出席
董事会 8 8 0 0 否
股东大会 4 4 0 0 否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11次董事会及5次股东大会,本人应参加8次董事会及4次股东大会,均亲自出席,无委托其他独立董事或委员代为出席会议或代为表决的情形。本人对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专门委员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与相关人员充分沟通,积极讨论各项议案,以审慎的态度行使相应表决权,充分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专门委员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
相关事项均履行了相应的内部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所有议案无异议,均投同意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二、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职情况
为积极推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强化其专业职能,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报告期内,本人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本人在2024年度任职期间内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情况
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召集和主持会议,协同其他委员,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进行细化,主要结合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主要职责、工作状况、公司业绩等因素,按照公司绩效评价标准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并监督执行情况。本人认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公平、合理,执行情况透明、公正。
(二)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
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本人通过定期查阅公司财务报表、听取负责审计监察工作部门工作汇报等,深入了解公司内部审计口径与财务状况,并为公司审计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合理的建议;通过审查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定期与公司内部控制相关部门联络,对公司内控建设与执行情况予以监督;报告期内,本人按时出席审计委员会的5次会议,对公司的定期报告及相关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情况以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进行审议;听取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工作进场前的工作汇报,了解审计单位划分范围、审计程序的具体开展等情况,并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年度审计工作进行总结评价,积极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并督促公司信息披露部门及时、完整、准确的披露公司财务数据。
(三)战略发展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按照公司《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积极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及行业发展状况,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等事项进行了研究并提出建议。报告期内,本人按时出席战略发展委员会的1次会议,对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进行了研究并进行审议,切实履行了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四)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依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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