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4-28 20:07:22 股吧网页版
鼎汉技术: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丁慧平)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9


北京鼎汉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北京鼎汉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自律监管规则及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2024年的工作中,按时出席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主动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独立履行职责,充分发挥自身专业知识,发表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以及全体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在2024年履行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是否连续两次未
会议名称 应出席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亲自出席

董事会 11 11 0 0 否

股东大会 5 5 0 0 否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11次董事会及5次股东大会,本人均亲自出席,无委托其他独立董事或委员代为出席会议或代为表决的情形。本人对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专门委员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与相关人员充分沟通,积极讨论各项议案,以审慎的态度行使相应表决权,充分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专门委员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均履行了相应的内部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所有议案无异议,均投同意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二、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职情况

为积极推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强化其专业职能,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本人在2024年任职期间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在2024年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

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按期召集和主持会议,会前提前查阅审计事项相关资料,与审计、财务负责人进行沟通,与会对公司的内部控制、内部审计工作、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提出建议并进行表决;利用专业知识对定期报告、财务报表、利润分配方案等进行审核,并与会计师事务所、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共同确认定期报告相关内容,确保定期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司年审工作的会计师事务所工作进行指导评价,切实履行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职能;第七届董事会换届时,审查财务总监的任职资质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二)提名委员会工作情况

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2024年度积极参与提名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提出建议,对公司拟选举的第六届独立董事及第七届董事会换届涉及的董事、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征信情况等方面进行审查,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的职责,积极推动公司核心团队的建设。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依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按时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利润分配等重大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并与关键管理人员、年审会计师等中介机构进行深入了解与讨论,在独立、客观、审慎的前提下发表表决意见。
三、与负责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以及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密切关注公司
审计过程中的独立性以及负责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状况,与公司负责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在讨论的过程中,充分了解公司的风险定性标准、合并范围内主要审计单位的判定依据,审查会计师事务所的履历与团队人员,在其工作人员的专业度、独立性等做了一定程度的监督,确保审计工作公正有序的完成;与公司负责内部审计部门保持积极沟通,获悉公司实际运转情况并给予对应的专业建议及方向性的指导,同时促进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的提升,为公司健康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2024 年度,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展开较为全面。
四、就公司经营及治理方面的履职情况

2024年,本人……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