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4
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鼎汉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开源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北京鼎汉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鼎汉技术”或“公司”)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鼎汉技术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北京鼎汉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311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46,905,000股股票,发行价格为4.7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24,205,900元,扣除相关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2,819,728.46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21,386,171.54元1。截至2025年11月11日,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5年11月13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ZG12928号)。公司已将全部募集资金存入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余额为0.00元,明细如下表:
项目 金额(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 224,205,900.00
减:发行费用(不含税) 2,819,728.46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221,386,171.54
1 公司实际发生的发行费用及募集资金净额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 ZG12928 号)所记载的发行费用及募集资金净额差异为 56,051.43 元,主要系印花税实际纳税金额与预估金额差异所致。
项目 金额(人民币元)
加:2025 年 11 月-12 月利息收入 9,266.96
减:2025 年 11 月-12 月已使用金额 221,386,171.54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0.00
注 1:上表中相关数据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存在差异系由四舍五入所致。
注 2:募集资金专户共产生利息收入 9,266.96 元,其中 160 元用于支付使用募集资金时的转
账手续费;由于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已于 2025 年 12 月 25 日销户,销户时
结余利息 9,106.96 元已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北京鼎汉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要求,于 2025 年 11 月与保荐机构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相关规定。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得到切实履行。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余额(人民币元) 备注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8110901012201932573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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