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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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 VA CHINA HOLDINGS LIMITED
非 凡 中 国 控 股 有 限 公 司
(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8032)
授出购股权
本公告乃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 」)GEM证券上市规则(「GEM上市规则」)第23.06A条作 出。
非凡中国控股有限公 司(「本 公司」)董事(「董事」)会(「董 事会」)谨此宣布,本 公司于二零二二年七月八日已根据于二零二一年一月十八日采纳的本公司购股权计划,向 若干雇员(「承授 人」)授出购股 权(「购股 权」),待 承授人接纳后可认购合共15,304,000股本公司每股面值0.05港元之普通 股(「股份」)。授 出购股权之详情载列如下:
授出日期: 二零二二年七月八日
购股权之数目: 15,304,000
购股权之行使价: 每股1.30港元,乃不低于以下各项之最高者:(i)联交所每日报
价表于授出日期所报的收市价每股1.29港元;(ii)联交所每日
报价表于紧接授出日期前五个营业日所报的平均收市价每股
1.292港元;及(iii)面值每股0.05港元。
于授出日期股份之收市价: 每股1.29港元
购股权之有效期: (i) 其中1,000,000份购股权将于二零二二年七月八日归属并
在归属后于一个月内行使;及
(ii) 剩余14,304,000份购股权受归属时间规限,分别于二零
二三年七月八日、二零二四年七月八日及二零二五年七
月八日各归属三分之一,并可在根据各归属时间归属后
于五年内行 使。
概无承授人为本公司之董事、最高行政人员或主要股东或任何彼等各自之联系人士(定义见GEM上市规 则)。
承董事会命
非凡中国控股有限公司
主席兼行政总裁
李宁
香 港,二零二二年七月八日
执行董事:
李宁先 生(主 席兼行政总裁)
李春阳先生
李麒麟先生
非执行董事:
Victor HERRERO先 生
马咏文先生
独立非执行董事:
李勍先生
白伟强先生
汪延先生
本公告乃遵照GEM上市规则之规定而提供有关本公司之 资 料,各董事愿就此共同及个别承担全部责任。各董事经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确认就彼等所知及所信,本公告所载资料在各重大方面均属准确及完整,无误导或欺诈成份,且并无遗漏任何其他事项,致使本公告所载任何陈述或本公告产生 误 导。
本公告将自其刊登日期起计最少一连七天刊载于GEM网站w w w. h kex n ew s . c o m之「最 新上市公司公告」一页内,另 亦 将刊载于本公司 网 站www.vivachina.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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