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30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宁物流”、“公司”或“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规定,对新宁物流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交易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业务开拓需求,新宁物流及子公司拟向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原银行”)申请不超过2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向河南农村商业联合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农商联合银行”)申请不超过1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币或外币流动资金借款、统贷统还、贸易融资、项目贷款、并购贷款、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开具保函、开具信用证、票据贴现、保理、出口押汇、外汇远期结售汇以及衍生产品等相关业务或其他经营事项等。公司及子公司申请授信期限为自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之日止,单笔授信期限不超过1年。
由于中原银行第一大股东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与河南农商联合银行的实际控制人同为河南省财政厅,河南农商联合银行第一大股东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本次向上述两家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告编号:2025-058)。
经公司2025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关联董事牛向飞先生回避表决,其余6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监事刘冰女士、王鹏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
二、关联方介绍
(一)中原银行
名称: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金融岛外环路9号
企业性质: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法定代表人:郭浩
注册资本:2,007,500万元
主营业务: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险箱业务;从事基金销售业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中原银行为港股上市公司,截至2025年6月30日,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实际控 制人,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第一大股东。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同为河南投资集 团有限公司,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经公开查询,中原银行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二)河南农商联合银行
名称:河南农村商业联合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农业东路99号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国有控股)
法定代表人:郝惊涛
注册资本:600,000万元
主营业务:办理或者代理行社资金清算和结算业务;参加资金市场,为行社 融通资金;组织行社之间的资金调剂;从事同业拆借;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 从事统一银行卡品牌业务;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等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 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股权关系图如下: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人民政府
100%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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