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0
证券代码:300014 证券简称:亿纬锂能 公告编号:2025-152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采购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特别提示:
1、本次签订的《采购框架协议》仅为双方基于合作意愿而达成的框架性协议,不涉及具体金额,实际发生金额以相关方在相关期间内就相关项目所签署的订单确定后并经会计师审计的数额合计为准,尚具有不确定性。
2、思摩尔国际为公司关联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与思摩尔国际签订《采购框架协议》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但因本协议为框架性协议,尚未构成关联交易的实质;公司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年度金额时,将及时履行相应的决策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3、思摩尔国际于2025年11月20日披露《重续关连交易》,其中关于2026年至2028年的预计交易额度是思摩尔集团预计采购电芯的年度需求上限。后续公司将结合向思摩尔集团销售电芯的历史交易金额、思摩尔集团产品订单、战略合作情况等,预计未来年度向思摩尔集团销售电芯的交易额度,并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4、本协议的签订不会对公司2025年度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对未来年度经营业绩的影响需根据实际发生的订单为准。
5、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的情况详见公告中的“五、重大风险提示”。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协议签订概况
1、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2025年11月20日,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思摩尔国
际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摩尔国际”)签订《采购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思摩尔国际及其附属公司(以下简称“思摩尔集团”)将向公司及附属公司持续性地采购电芯等产品作为原材料。
本协议为框架性协议,不涉及具体金额,实际发生金额以相关方在相关期间内就相关项目所签署的订单确定后并经会计师审计的数额合计为准;公司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年度金额时,将及时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2、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江敏女士担任思摩尔国际的非执行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思摩尔国际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审议程序
(1)根据《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与思摩尔国际签订《采购框架协议》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但因本协议为框架性协议,尚未构成关联交易的实质,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年度金额时,将及时履行相应的决策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2)上述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思摩尔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2、类型:有限公司
3、香港主要营业地址:香港九龙鸿图道83号东瀛游广场28楼B室
4、董事会主席:陈志平
5、注册资本:10,000万美元
6、主营业务:电子雾化器的关键零部件及相关设备的生产、销售和研发。
7、关联关系情况说明:公司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江敏女士担任思摩尔国际的非执行董事,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思摩尔国际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8、类似交易说明情况:2022年、2023年、2024年度公司与子公司向思摩尔集团销
售锂离子电池金额分别为53,611.77万元、54,863.85万元、49,756.32万元,占各年度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分别为1.48%、1.12%、1.02%。
9、履约能力分析:该公司经营状况良好,与公司有良好的合作关系,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思摩尔国际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甲方: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甲方集团”)
乙方:思摩尔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乙方集团”)
1、协议的生效及有效期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且经双方内部审批程序审议通过后生效,协议有效期至2028年12月31日止。若任何一方需续签协议的,应在有效期届满前30个工作日书面通知对方。
2、服务内容
从2026年1月1日起,乙方集团向甲方集团采购电芯等产品。就采购上述电芯等产品将支出的采购费,由甲方集团及乙方集团参考曾经或正在履行的采购合同(如有)、相关商品的市场收费标准等进行确定,并按一般商业条款进行有关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以相关方在相关期间内就相关项目所签署的订单确定后并经会计师审计的数额合计为准。
四、对公司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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