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8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谢石松)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亿纬锂能”)第七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和要求,定期检查公司经营情况,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努力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谢石松,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武汉大学法学博士,中山大学法学教授。在法律教育、国际法研究和商事仲裁方面拥有超过30年经验。曾任中山大学法学院讲师、副教授、教授,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现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极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1、董事会
2025年度,公司召开16次董事会,在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召开董事会会议3次,本人均按规定出席了所有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不存在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会前主动了解并获取会议情况和资料,详细了解公司整个生产运作和经营情况,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
2、股东会
2025年度,公司召开股东会6次,在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召开股东会1次,本人在会前对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进行了研究了解并认真审阅,力求对全体股东负责。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下设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
1、提名委员会工作情况。报告期内,在本人担任提名委员会委员期间,公司共召开了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本人亲自出席1次并参与相关事项的审议,认真履行了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2、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报告期内,本人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期间,公司共召开了3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本人亲自出席了3次,会议审议了公司套期保值、股权激励、募集资金项目等事项,同时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情况,发挥审计委员会委员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情况。报告期内,本人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期间,公司共召开了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本人亲自出席1次并参与相关事项的审议,认真履行了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4、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召开3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亲自出席3次并参与相关事项的审议,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在2025年度审计过程中,本人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各阶段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了解掌握公司2025年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进展情况,与外部审计机构共同讨论确定审计工作的重点范围,确保了审计报告能全面公允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情况
1、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监督。报告期内,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2、本人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特别是2025年度颁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系列监管规定,本人积极参加独立董事履职及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培训,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五)在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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