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6-01
公告编号:2022-030
证券代码:873038 证券简称:捷甬达 主办券商:华福证券
安徽省捷甬达智能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违规担保事项整改完成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担保情况
因生产经营需要,安徽省捷甬达智能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深圳市
拓智者科技有限公司 2020 年 6 月 4 日与中国银行深圳平湖支行 4,500,000.00 元
借款合同,期限为 2020 年 6 月 4 日到 2021 年 6 月 4 日。以及 2020 年 12 月 11
日与中国银行深圳平湖支行 5,500,000.00 元借款合同,期限为 2020 年 12 月 11
日到 2021 年 12 月 11 日。
公司为以上两笔借款提供最高债权额为 10,000,000.00 元的保证。由股东施东个人以其拥有的位于招商东小区房屋产权提供抵押,周勇、陈杰以其拥有的位于花果山大厦的房屋产权提供抵押;此外,本公司以该笔借款合同签署之日至主债权结清之日止的所有应收账款作为质押物提供质押。
二、整改情况
公司已于 2021 年 4 月 24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并于 2021
年 5 月 21 日召开了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 2020 年
度对子公司提供担保》议案,对上述担保事项进行了补充审议。公司于 2021 年4 月 26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www.neeq.com.cn)披露了《关于补充确认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3)。
公司已完成对上述违规担保的整改工作,后续将严格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并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披露规则》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后续防范措施
经主办券商督导,公司已就上述对外担保事项补充履行了审议程序,并进行
公告编号:2022-030
信息披露,公司已完成对违规担保的整改。主办券商也就此违规对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现场培训。为了防止今后再发生此类违规问题,公司已要求各部门加强联系,及时汇报情况,要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各业务负责人与董事会秘书加强对各项规章制度的学习,严格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并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安徽省捷甬达智能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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