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1
证券代码:300018 证券简称:中元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4
武汉中元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中元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于 2026 年 4 月 17 日 10:00 以现场会议和通讯表决
相结合方式召开。董事会办公室于 2026 年 4 月 7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
通知了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人。公司财务总监黄伟兵先生、副总裁熊金梅女士、总工程师郑君林先生、董事会秘书亢娜女士现场列席了本次会议。董事朱顺全先生、董事尹力光先生、董事向德伟先生、独立董事余明桂先生、独立董事姜东升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朱双全先生主持。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审议<董事会 2025 年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此议案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关于审议<董事会 2025 年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内容见年报第三节、第四节。
本议案须提交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关于审议 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此议案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 年初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186,115,192.50 元,2025 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115,532,850.77 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弥补亏损后,按净利润的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11,553,285.08 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 256,436,550.67 元,合并
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 228,296,336.01 元。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以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485,335,53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0 元(含
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若在 2025 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将按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公司 2025 年度权益分派预案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做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5-2027 年)》,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本议案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关于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公告》登载于中国证监会规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三、《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 2026 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此议案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为简化中期分红程序,公司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范围内,满足分红条件后办理 2026 年度中期分红相关事宜。具体安排为:
1、中期分红的前提条件:
(1)公司在当期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
(2)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求。
2、中期分红金额上限:不超过当期末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未分配利润孰低的 100%,且不应超过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中期分红的授权:
(1)在满足股东会审议通过的 2026 年度中期分红条件及金额上限的情况下,董事会可根据届时情况制定具体的 2026 年度中期分红方案;
(2)在董事会审议通过 2026 年度中期分红方案后,公司将在法定期限内择期完成分红事项;
(3)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 2026 年度中期分红所必须的事项。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授权期限自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本议案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 2026 年中期分红方案的公告》登载于中国证监会规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四、《关于审议<2025 年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此议案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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