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1
武汉中元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武汉中元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规定,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余明桂,197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历任华中科技大学控制科学与工程学科博士后,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会计学专业副教授、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金融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武汉新芯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等职务。
(二)独立性说明
本人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已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并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本人自2025年12月1日就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以来,始终秉持勤勉务实、诚信负责的原则,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期间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议题研讨并审慎发表专业意见,为董事会科学、规范决策发挥了应有作用。以下是本人2025年出席相关会议情况:
会议 应出席 现场出 委托出席次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
次数 席次数 数 次数 未亲自出席会议
股东会 1 1 0 0 否
董事会 1 1 0 0 否
(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2025年任职期内主持召开1次审计委员会会议,严格按照工作细则的规定履行职责,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本人对相关审议事项均表示同意。
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在2025年度任职期间,对公司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与年度绩效考核工作进行了审查。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职情况
2025年任职期内,公司尚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本人自2025年12月1日就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度现场工作时间为2天。本人利用参加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各专门委
员会等各种会议的机会,了解公司经营状况、管理和内控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日常经营情况,并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障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平性,切实维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
2、认真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深对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社会公众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六)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年任职期间内,针对审计部门的下一步工作,本人提出应合理、有序地安排年度审计工作,工作内容应确保涵盖公司内部机构及控股子公司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方面内容。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2025年任职期间内,未发生关联交易的情况。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情况
2025年任职期间内,本人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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