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8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易阳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成都硅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董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成都硅 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 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尽职尽责、谨慎认真、依法履职,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和专门委员会的作用。 本人作为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之 一,现将 2025 年度担任独立董事期间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易阳,男,1984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博士,
会计学副教授;历任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财务管理研究所所长,西藏国策环保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 年 10 月至今担任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教 授、副院长、博士生导师;2022 年 1 月至今,担任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2022 年 7 月至今,担任四川千里倍益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2025 年 5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 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 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独董管 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2025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8 次董事会、3 次股东(大)会,其中本人任职期间
共召开了 4 次董事会、1 次股东会。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均积极出席了任期
内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会,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并行使表决权,没有出现
缺席、委托他人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
独立董 任职 应出席董 实际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董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 出席股东
事姓名 状态 事会次数 董事会次数 董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会次数
易阳 现任 4 4 0 0 否 1
2025 年度任职期间内,本人认真审阅董事会会议的各项议案,按时出席公
司组织召开的董事会。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合法合规,重大
事项履行了合法有效的审批程序,会议相关决议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均未损害公
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对任职
期间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
对、弃权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公司共设立了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三个专门委员会,
其中,本人担任了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委员。2025 年
度任期内,本人积极参加审计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履行相关工作职
责。
1、审计委员会
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严格遵守公司《公司章程》及《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定期报告审阅和监督工作,对内
部审计部门的工作计划、审计情况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审查,积
极发挥审计委员会专业水平。
2025 年度任期内,本人共参加了 3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对 2025 年度半年报
等事项进行了审议,认真听取管理层对公司全年经营情况的汇报,了解并掌握公
司年报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仔细审阅相关资料,对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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