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8
成都硅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
情况的报告
成都硅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四川华
信”),初始成立于1988年6月,2013年11月27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泸州市江阳中路28号楼三单元2号;总部办公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洗面桥街18号金茂礼都南28楼;首席合伙人:李武林。
四川华信自1997年开始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四川华信共有合伙人52人,注册会计师13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04人。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 5 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
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四川华信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聘任期限为一年,审计费用包含财务报表审计和内控审计,合计人民币 110万元。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四川华信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
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
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江苏嘉好热熔胶有限责任公司 2025 年度承诺业绩完成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四川华信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
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认为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
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四川华信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四川华信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充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四川华信的资质证件、履职经历、诚信记录、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及评价,通过与四川华信负责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进行沟通等方式,对四川华信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进行了审慎核查,认为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
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5 年 3 月 28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 5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
案》,同意聘请四川华信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5 年年报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与
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开展多轮沟通会议,包括审计人员安排、关键审计事项、关键时间节点、重大事项等内容,共同确定审计工作计划,全程跟进审计工作进展,就年度审计调整事项、审计初步结论等核心事宜及时沟通交流。在四川华信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审计委员会与项目合伙人和签字会计师进一步沟通,详细了解审计具体情况。
(三)2026 年 3 月 27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 4 次会
议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形式召开,审议通过公司 2……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