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01
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年6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资者及潜在投
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建立长期、稳定的关系,提升公司的诚信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和《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等,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
动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基础上开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司内部规章制度,以及行业普遍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
(二)平等性原则。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应当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尤其为中小投资者参与活动创造机会、提供便利;
(三)主动性原则。公司应当主动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听取投资者意见建议,及时回应投资者诉求;
(四)诚实守信原则。公司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中应当注重诚信、坚守底线、规范运作、担当责任,营造健康良好的市场生态。
第四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
(一)通过充分的信息披露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在投资者中树立公司良好的诚信形象;
(二)形成尊重投资者,对投资者负责的企业文化;
(三)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范围与方式
第五条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的内容包括:
(一)公司的发展战略,主要包括:公司产业发展方向,公司的竞争战略;
(二)法定信息披露及其说明;
(三)公司的经营、管理、财务及运作过程中的其他信息,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和泄露商业机密的前提下与投资者沟通,包括:公司的生产经营、新产品或新技术的研究开发、重大投资及其变化、重大重组、对外合作、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管理层变动、管理模式及其变化等公司运作过程中的各种信息;
(四)企业文化;
(五)投资者关心的与公司相关的其他信息。
第六条 公司应当多渠道、多平台、多方式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公
司与投资者沟通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
(一)公告,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
(二)股东会;
(三)公司网站;
(四)分析师会议或说明会;
(五)一对一沟通;
(六)邮寄资料;
(七)电话咨询;
(八)广告、媒体、报刊或其他宣传资料;
(九)现场参观;
(十)路演;
(十一)其他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方式。
第七条 根据法律、法规和《创业板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应披露
的信息必须第一时间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和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网站上公
告。公司在其他公共传媒披露的信息不得先于指定报纸和指定网站,不得以新闻发布或答记者问等其他形式代替公司公告。公司应明确区分宣传广告与媒体的报道,不应以宣传广告材料以及有偿手段影响媒体的客观独立报道。
第八条 公司应尽可能通过多种方式与投资者及时,深入和广泛地沟通,
并应特别注意使用互联网等现代技术手段提高沟通的效率,降低沟通的成本。
第三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能
第九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在公司董事会领导下开展,接受证券监督管
理部门、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管理和指导。
第十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负责人,全面负责投资者
关系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有:
(一)负责策划、安排和组织各类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
(二)负责信息披露的审查和答复投资者提问的文字资料的审核;
(三)负责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进行投资者关系管理业务培训,结合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有针对性地进行业务指导;
(四)联系安排新闻媒体对公司高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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