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01
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
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
(2025年6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有效落实公司各职能部门专业系统风险管理和流程控制,保障
公司经营管理的安全性和财务信息的可靠性,在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中防范和
化解各类风险,提高经营效率和盈利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以及《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高级管理人
员及其他有关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益及效率;
(三)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
(四)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
第三条 职责:
(一)董事会:全面负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实施和完善,并定期
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和效果评估;
(二)总经理:全面落实和推进内部控制制度的相关规定,检查公司各职
能部门制定、实施和完善各自专业系统的风险管理和控制制度的情况;
(三)公司总部各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制定、完善和实施本专业系统的风
险管理和控制制度,配合完成对公司各专业系统风险管理和控制情况的检查。
第二章 主要内容
第四条 本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各专业系统的内部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包
括环境控制、业务控制、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对控股子公司的管理控制、关联
交易的内部控制、担保业务内部控制、募集资金使用内部控制、重大投资内部
控制、电子信息系统控制、信息传递控制、内部审计控制等内容。
第五条 环境控制
环境控制包括授权管理和人力资源管理:
(一)通过授权管理明确股东会、董事会、总经理和公司管理层、总部各
职能部门和各一线公司的具体职责范围;由集团董事会办公室和总经理办公室
制定相关细则并负责具体实施和改善。
1、股东会:《公司章程》明确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股东会行使下列
职权:
(1)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2)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3)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4)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5)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6)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7)修改《公司章程》;
(8)对公司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9)审议批准《公司章程》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担保事项;
(10)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
资产30%的事项;
(11)审议批准重大关联交易事项(提供担保除外,金额在 1000 万元以上,
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的关联交易);
(12)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13)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
(14)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会
决定的其他事项。
股东会可以授权董事会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股东会议事规则》规范股东会职责权限的运作程序。
2、董事会:《公司章程》明确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中心,对股东会负
责。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5)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6)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
司形式的方案;
(7)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等事项;
(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9)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并
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根据总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
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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