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01
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年6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促进公司经营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
科学化,确保公司重大经营决策的正确性、合理性;为了明确总经理的职责,保
障总经理高效、协调、规范地行使职权,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公
司生产经营、管理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总经理是董事会领导下的公司日常经营管理负责人,以总经理为代
表的工作班子负责贯彻落实董事会决议,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日常管理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免
第三条 公司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总经理工作班子其
他成员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董事可受聘兼任总经理、副总经
理及经营班子其他成员,但兼任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职工代表董事的
总数不得超公司董事会成员的1/2。
第四条 公司设总经理1人,副总经理等若干人。由总经理、副总经理及财务
负责人(财务总监)构成公司总经理工作班子。总经理工作班子是公司日常经营
管理的指挥和运作中心。
第五条 公司总经理必须专职,总经理在控股股东单位不得担任除董事外的
其他行政职务。总经理在本公司领薪,不得由控股股东代发薪水。
第六条 总经理及总经理工作班子其他成员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
第七条 总经理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
和勤勉的义务。
第八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
序,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被宣告缓
刑的,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2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
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六)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未满的;
(七)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等,期限未满的;
(八)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内容。
第九条 总经理在任职期间,可以向董事会提出辞职,但应提前2个月向董事
会递交辞职报告,待董事会批准后方可离任。如果在不利于公司的时候辞职和在
董事会未正式批准前离职而给公司造成损害的,总经理应负赔偿责任。
第十条 总经理工作班子其他成员提出辞职,需向总经理提交辞职报告,经
总经理签字同意后报董事会批准。
第十一条 总经理离任必须进行离职审计。
第三章 总经理的职权
第十二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
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其他应
由总经理提名的高级管理人员;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八)拟定公司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决定公司职工的聘用和解
聘;
(九)签署公司日常行政、业务文件;审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经费支
出。
(十)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决定以下事项,
1、非关联交易
购买或者出售资产、对外投资(含……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