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ST银江_监管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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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12-16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关于对银江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王辉
的监管函
创业板监管函〔2025〕第 157 号
银江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王辉: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银江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王辉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5〕312 号),你们存在以下问题:
银江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作为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王辉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在
2024 年 11 月至 2025 年 6 月期间与其他相关方签订《合作框
架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表决权委托及一致行动协议》《合作备忘录》等系列协议,银江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王辉未及时将上述情况告知公司,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
订)》第 1.4 条、第 4.3.2 条,《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第 1.4 条、第 4.3.2 条、第 4.3.3 条的规定。
我部提醒你们:上市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规定,诚实守信,合规交易上市公司股票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2025 年 12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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