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03
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
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年审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事务所基本情况
中喜成立于 2013 年 11 月 28 日,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 11
号 11 层 1101 室。中喜为符合《证券法》的审计机构,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与经验。中喜首席合伙人为张增刚,截至 2025 年末,合伙人数量 102人,注册会计师数量 431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324 人。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
十八次会议,于 2025 年 5 月 23 日召开 2024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
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聘任期限为一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董事会对新聘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异议。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中喜所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中喜所对公司 2025 年财务报表发表带有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意见。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中喜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于 2025 年 4月 28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 2025
年 5 月 23 日召开 2024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的议案》,同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聘任期限为一年。
(二)2026 年 3 月 11 日,审计委员会通过现场、视频会议形式与负责公司
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财务部门召开审前沟通会议,对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2026 年 4 月 1 日,公司 2026 年第二次审计委员会会议以现场和通讯
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审议通过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关于 2026 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交所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喜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
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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