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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0 19:30:02 股吧网页版
ST银江: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0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之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江技术”或“公司”)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
行 A 股股票的保荐机构,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期限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根据《证
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出具本保荐总结报告书。
一、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1、保荐总结报告书和证明文件及其相关资料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自愿接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保荐总结报告书相关事项进行的任何质询和调查。

3、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采取的监管措施。
二、保荐机构基本情况

保荐机构名称: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济南市高新区经十路 7000 号汉峪金融商务中心五区 3 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洪

保荐代表人:孙晓刚、盛苑

联系电话:010-59013863
三、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ST 银江

股票代码:300020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注册资本:794,677,974 元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益乐路 223 号 1 幢 1 层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湖经济科技园西园八路 2 号 G 座

法定代表人:韩振兴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交通、医疗、建筑、环境、能源、教育智能化及信息化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成果转让、设计,工业自动化工程及产品、电力、电子工程及产品、机电工程及产品的设计、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成果转让,停车服务,城市给排水系统设施的建设、运营、管理,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工程的施工、运营、管理,安全技术防范工程的设计、施工、维护,智慧城市信息化的技术研发与咨询服务,计算机系统集成及技术服务,数据处理技术服务,软件开发,电子产品、计算机软硬件及设备的销售,从事进出口业务,实业投资。许可经营: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四、本次发行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16 号)核准,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8
日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38,888,888 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每股 7.2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999,999,993.60 元,坐扣承销及保荐费(含税)13,499,999.92 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986,499,993.68 元,已由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4 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
况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中兴华验字(2023)第 510004 号)。
五、保荐工作概述
(一)尽职推荐阶段

保荐机构依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对发行人进行尽职调查,组织各中介机构编写申请文件并出具推荐文件;提交申请文件后,积极配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审核,组织发行人及各中介机构对深圳证券交易所的问询意见进行答复并保持沟通;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提交推荐证券上市的相关文件。
(二)持续督导阶段

持续督导期内,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相关规定,持续督导银江技术履行规范运作、信守承诺、信息披露等义务,具体包括:

1、督导银江技术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并切实履行其所作出的各项承诺。关注银江技术各项公司治理制度、内控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的执行情况,督导银江技术合法合规经营。

2、督导银江技术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存放和管理本次募集资金,持续关注银江技术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建设,协助公司制定相关制度。

3、督导银江技术按照《证券法》《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对于公司的定期报告等公开信息披露文件,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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