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30
证券代码:300020 证券简称:ST 银江 公告编号:2026-032
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不停牌
●股票简称不变,仍为“ST 银江”
一、公司已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1、2025 年 4 月 15 日,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
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浙处罚字〔2025〕5 号)、2025 年 4月 21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5〕15 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九章风险警示第 9.4 条第(七)项:“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载明的事实,公司披露的年度报告财务指标存在虚假记载,但未触及第 10.5.2 条第一款规定情形,前述财务指标包括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或
者负债科目”的规定,公司股票自 2025 年 4 月 16 日起将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
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5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叠加实施其他
风险警示的公告》(2025-023)。
2、2023 年至 2025 年,公司连续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
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 2025 年被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带有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九章风险警示第 9.4 条第(六)项:“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审计报告显示
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的规定,公司股票自 2026 年 4 月 3 日起被叠
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3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
股票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2026-021)。
二、本次公司股票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原因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1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下发的
《行政处罚决定书》(〔2025〕15 号),其中对关联担保的违法事实情况认定如下:“二、银江技术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担保,2018 年至 2023 年年报存在重大
遗漏(事项二)”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2 日披露的《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
书的公告》(2025-025)。
通过公司自查发现,截至目前,上述关联担保余额为 2.36 亿元,关联担保事项尚未解除。因此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九章风险警示第 9.4 条(五)的规定:“向控股股东(无控股股东,则为第一大股东)或者其关联人提供资金或者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且情形严重”,公司股票自
2026 年 5 月 6 日起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因公司已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本次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 A 股,简称仍为“ST 银江”,证券代码仍为“300020”,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20%”。本次叠加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不停牌。
三、公司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风险警示的意见及具体措施
公司董事会对相关事项高度重视,对相关问题进行反思并提出有效的解决方案,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董事会将积极举措改善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提升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争取推动公司回归可持续发展轨道,力争撤销其他风险警示,主要措施如下:
1、加强资金管理等内控制度的执行,完善资金支出相关制度。公司将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流程,对支付资金额度、用途、去向及审批权限、程序作出明确规定和限制,严格审批程序,明确审批人员职责,堵塞监管漏洞。
2、2026 年,公司将持续深化内部管理,提升规范运作与治理的精细化水平,增强风险防范能力。同时,进一步强化内部控制机制,并加大审计监督力度,遏制内部违规行为,确保公司可持续健康发展。
3、公司将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加强内部控制管理,继续深化管理制度建设与执行,并将《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规则的培训和学习常态化。
4、公司将发挥自身优势,结合行业发展趋势,提升市场竞争力,促进核心
业务发展,同时积极开拓市场,扩大收入规模,增强盈利能力。
5、公司控股股东银江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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