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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5-12 20:20:21 股吧网页版
吉峰科技: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对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有关事项的回复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5-12


关于对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有关事项的回复

XYZH/2026CDAA1F0162
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 2026 年 4 月 20 日出具的《关于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6〕020031 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已收悉。

根据贵所的要求,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人”或“吉峰科技”)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申报会计师”或“我们”)对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了逐项落实,现回复如下,请予以审核。

本审核问询函回复如无特别说明,相关用语具有与《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中相同的含义。

问题 1

根据申请文件,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由农机流通、农机制造、载货汽车三大产品类别构成,公司销售模式分为直营连锁销售和经销商代理销售两种模式。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270771.64 万元、264965.08 万元、270895.37 万元和222430.33万元;扣非归母净利润分别为 811.64 万元、1295.37万元、-2078.87万元和-969.35 万元,波动较大且近一年及一期持续亏损;公司毛利率分别为14.87%、15.37%、13.26%和 10.76%,呈下降趋势。根据公司近期披露的《2025年年度报告》,2025 年实现营业收入 276576.66 万元,同比增长 2.10%;扣非归母净利润为-3432.21 万元,同比下滑 65.10%。

公司前五名供应商集中度约为 60%,公司竞争优势包括品牌经销授权优势,
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已取得近两百家农机品牌的经销授权。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款账面余额分别为47132.69万元、42184.38万元、
40053.05 万元和 39451.00 万元,2 年以上的应收账款占比超 20%,公司账龄组
合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值。公司存货账面余额分别为
43179.98 万元、65421.02 万元、67879.26 万元及 71613.69 万元,占当期资产
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26.04%、35.06%、35.59%和 33.46%,存货周转率逐年下降。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分别为 17392.58 万元、19598.13 万元、21129.12 万元和 14871.16 万元,主要以职工薪酬和维修服务费为主,其中维修服务费包含维修费及销售佣金。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金额为 4082.67 万元,主要为代垫款、保证金押金、对外借款、应收供应商三包服务费、备用金等。

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对外担保的或有负债合计 41 项,主要为下属子公司
为其客户与融资租赁机构或银行发生的融资租赁业务承担连带担保责任或回购担保责任。其他或有负债共 2 项,为发行人子公司相关诉讼,目前法院已对其采取了限制消费措施并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认定不存在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

请发行人补充说明:(1)结合各业务板块及具体产品销售结构、毛利率变动、产品价格及销量变动、行业的供需状况、公司竞争优势、成本结构变动、期间费用及其他损益科目变化情况等,说明报告期内公司扣非归母净利润存在较大波
动、与营业收入变动趋势存在差异的原因及合理性,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变动趋势是否一致,导致公司近两年业绩亏损的相关不利影响因素是否已消除或减弱,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2)结合公司销售模式、直营连锁和经销商代理销售占比情况、收入确认依据、行业发展及惯例情况,说明公司销售模式的合理性,是否符合行业惯例,相应收入确认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有关规定。(3)结合公司主要授权经销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经销合同签订时间、授权期限、续约情况、经销产品及类别、产品定价原则、经销地域范围、相关合同是否具有排他性和持续性等,说明公司是否存在重要产品线授权取消或不能续约的风险,是否构成对主要供应商的重大依赖,公司应对措施及有效性。(4)报告期内应收账款余额变化情况,与营业收入变动趋势存在差异的原因及合理性;结合公司业务模式、信用政策、账龄情况、应收账款周转率、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期后回款情况、长账龄应收账款对应主要客户等,说明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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