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6-05
证券代码:300022 证券简称:吉峰科技 公告编号:2026-058
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
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经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对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下称“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发行数量进行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7)。同时公司与安徽澜石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下称“补充协议”),安徽澜石同意根据上述《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的相关约定,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全部股份。
本次发行尚需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在完成相关审批手续之后,公司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股票发行、登记和上市事宜,完成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全部呈报批准程序。上述呈报事项能否获得相关批准或注册,以及获得相关批准或注册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6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
会第九次会议、2026 年 3 月 2 日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分别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与安徽澜石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安徽澜石认购公司发行的全部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
相关公告。
鉴于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发行数量进行调整,公司与安徽澜石签署《补充协议》,安徽澜石同意将按照原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的相关条款约定,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全部股份。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发行认购对象为公司控股股东安徽澜石,本次签署《补充协议》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签署《补充协议》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或重组上市。
二、《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0002018692710
乙方:安徽澜石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221MAEFTMJ800
鉴于甲、乙双方已于 2025 年 4 月 16 日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
(以下简称“《认购协议》”),经充分协商,双方对《认购协议》的部分内容
进行修订,并于 2026 年 6 月 5 日在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达成补充协议如下:
(一)修订内容
1.1《认购协议》第 2.1 条修订为:“乙方同意,本次发行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乙方按照本协议 2.2 条所约定的定价规则以现金认购甲方本次发行的股票。本次发行的发行期由甲方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根据市场形势,结合乙方保护上市公司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经充分研判后择机确定”。
1.2《认购协议》第 2.2 条修订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
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1.3《认购协议》第 3.1 条修订为:“甲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计算结果如出现不足 1 股,尾数应向下取整,对于不足 1 股部分的对价赠予甲方),不超过本次发行前甲方总股本的 30%且不超过 108,127,208 股。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做出予以注册决定后,由甲方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1.4《认购协议》第 4.2 条修订为:“乙方认购全部拟发行的股份的价款为人
民 币 ( 大 写 ) 陆 亿 壹 仟 壹 佰 玖 拾 玖 万 玖 仟 玖 佰 玖 拾 柒 元 贰 角 捌 分
(¥611,999,997.28),如本次发行价格或本次发行股票数量因监管要求变化或发行注册批复文件的要求等情况予以调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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