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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03 18:09:21 股吧网页版
吉峰科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03


证券代码:300022 证券简称:吉峰科技 编号:2026-028
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 2026 年 4 月 3 日 15 时 00 分。

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4 月 3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4月 3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成都现代工业港北片区港通北二路219 号,公司综合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 集 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5、主 持 人:公司董事长田刚强先生

6、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18 人,代表股份 99,610,935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20.154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97,118,23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9.650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16 人,代表股份 2,492,7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5043%。

(二)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16 人,代表股份 2,492,700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04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16 人,代表股份 2,492,7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5043%。

(三)其他人员出席或列席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经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议案:1.00《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9,538,1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69%;
反对 34,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46%;弃权 38,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19,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0795%;反对 34,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840%;弃权 38,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365%。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聘请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刘浒律师、李瑾律师见证会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 年 4 月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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