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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5-14 20:15:17 股吧网页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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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5-14


证券代码:300024 证券简称:机器人 公告编号:2025-038
沈阳新松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5 月 14 日,下午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2025年5月14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2025 年 5 月 14 日
9:15—15:00。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沈阳市浑南新区全运路 33 号,沈阳新松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C1 办公楼会议中心 101 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5、主持人:董事长胡琨元

6、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共 1245 名,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410,245,98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26.2034%。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共计 3 名,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394,645,92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25.2070%。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1242 名,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15,600,05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0.9964%。

7、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总裁及其他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北京大成(沈阳)律师事务所石家麒及杨雪莹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8、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408,048,48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644%;
反对 1,983,30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4834%;弃权 214,20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3,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22%。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3,504,25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6.0047%;反对 1,983,30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2.6311%;弃权 214,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3,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3642%。

2、审议通过了《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408,017,68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568%;
反对 1,985,90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4841%;弃权 242,40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1,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91%。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3,473,45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5.8086%;反对 1,985,90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2.6476%;弃权 242,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1,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5438%。

3、审议通过了《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408,033,68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607%;
反对 1,948,10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4749%;弃权 264,20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2,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44%。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3,489,45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5.9105%;反对 1,948,10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2.4069%;弃权 264,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2,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6826%。

4、审议通过了《2024 年度利润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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