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证券代码:300024 证券简称:机器人 公告编号:2026-007
沈阳新松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 号——公告格式》等有关规定,沈阳新松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15]1170 号文件核准,截至 2015 年 10 月
30 日止,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54,347,826 股,每股发行价为 55.20 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999,999,995.20 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
39,117,015.28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 2,960,882,979.92 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15 年
10 月到位。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现已更名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验字[2015]3708 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项 目 金额(元)
募集资金净额 2,960,882,979.92
减: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的金额 2,408,431,378.73
减: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银行手续费 44,823.75
减: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净额 0.00
项 目 金额(元)
加: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银行利息收入 241,267,157.50
减:项目结项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793,673,934.94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0.00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15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和 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兴工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浑南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沈河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沈河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城内支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分别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兴工支行(账号:71120154500000608)、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浑南支行(账号:06181601040006179)、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沈河支行(账号:8112901012100091355)、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沈河支行(账号:312970261543)、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城内支行(账号:21050139460100000004)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5 日披露了《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1-001)、于 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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