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29
杭州华星创业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考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总述
为进一步提高杭州华星创业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充分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建立与现代公司制度相适应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激励约束机制,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国家其他有关规定,在充分考虑公司经营情况及行业特点的基础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目的
(一)确保公司年度内各项经营目标的达成;
(二)推进公司实现长期持续快速发展。
第三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
第四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分配与考核以公司持续健康发展为出发点,坚持目标引领,根据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高级管理人员分管工作的工作目标, 进行综合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确定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分配。
第五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确定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正、公平、透明的基本原则;
(二)坚持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公司对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评价应当成为确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以及其他激励方式的依据;
(三)建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公司绩效和个人业绩相关的激励机制,以吸引人才,保持高级管理人员的稳定;
(四)注重相关行业同等职位薪酬水平,制定有吸引力的薪酬考核制度,保持公司薪酬的吸引力及相关行业同等职位薪酬水平市场竞争力;
(五)坚持短期稳定与长期激励相结合的原则,薪酬体系与公司长远利益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六条 董事会的职责和权限
(一)审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考核管理制度;
(二)审批公司年度考核目标,并以此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年度绩效考核;
(三)审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第七条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职责和权限
(一)研究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考核标准,组织起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考核管理制度,报董事会审批;
(二)负责组织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考核并拟定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方案,报董事会审批。
第八条 兼任公司董事的高级管理人员按其在公司担任职务标准领取薪酬,
其薪酬方案由股东会批准。
第三章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构成
第九条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实行年薪制,经营业绩考核结果与高级管理人
员年度薪酬挂钩。年度薪酬由基础薪酬、绩效薪酬构成。
(一)基础薪酬:主要考虑其所在行业的岗位价值及通货膨胀,基础薪酬标准见下表。
表 1:基础薪酬
职务 基础薪酬(万元/年)
总经理 60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 30-48
责人
(二)绩效薪酬:绩效薪酬与公司业绩紧密挂钩,根据公司经营目标完成情况,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根据其基础薪酬乘以相关系数确定(即基础薪酬*相关系数/3 计算)。相关系数标准见下表。
表 2:绩效薪酬
职务 相关系数
总经理 0-3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 0-3
责人
第四章 薪酬的支付与管理
第十条 薪酬发放及考核
(一)高级管理人员的基础薪酬,原则上按月平均发放,公司可根据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
(二)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经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考核,报董事会批准后发放。
第十一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为税前收入,高级管理人员需按规定缴
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个人所得税等各项税费,应由个人缴纳部分,在支付时由公司代扣代缴。
第十二条 因工作岗位发生变动的,离任与接任者以任免通知确定的 时间为
准,按任免时段发放当年基础薪酬和绩效薪酬。
第十三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及财务部协助实施本制度,确保薪酬支付与管理
的合理、规范。
第五章 年度考核目标的确定与考核
第十四条 经营年度之初,公司管理层提出本年度经营考核目标建议值,提
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业绩考核相关要求、公司三年滚动规划、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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