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29
证券代码:300025 证券简称:华星创业 公告编号:2025-035
杭州华星创业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组织架构并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相关内部治理制
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华星创业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8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及相关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调整组织架构并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相关内部治理制度的原因及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修订。公司主要的修订情况为相应调整组织架构,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同时《公司章程》及其他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的相关条款亦作出相应修订;董事会总人数不变仍由 7名董事组成,设置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 1 名;《公司章程》及其他制度中涉及“股东大会”的表述修改为“股东会”。
二、《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说明
公司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对照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
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 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
本章程。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由董事会选举代表公司执行公
司事务的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担任法
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
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
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
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
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
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
人。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
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
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
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 第九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
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 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
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 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 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 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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