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20
证券代码:300027 证券简称:ST 华谊 公告编号:2026-038
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获悉公司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经核查,公司因与京凯力咨询顾问(北京)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被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对公司及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忠军发
出限制消费令。该案件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31 日、2026 年 2 月
27 日、2026 年 3 月 13 日、2026 年 4 月 28 日披露的《关于新增累计诉讼、仲裁
案件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3)、《关于新增累计诉讼、仲裁案件及诉讼事项进展、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和部分债务逾期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6)、《关于新增累计诉讼、仲裁案件及诉讼事项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8)以及《关于新增累计诉讼、仲裁案件及诉讼事项进展和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5)。公司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具体情况如下:
1.被执行人: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执行法院: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3.执行依据文号:(2025)京 0105 民初 127645 号;
4.案号:(2026)京 0105 执 11149 号;
5.做出执行依据单位: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6.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支付本息暂计 608,400 元 ;
7.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
8.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二、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目前公司各项业务正常开展,本次公司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事项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将积极与相关各方进行沟通,积极协商妥善的解决方案,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2、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登载的公告为准,公司将积极关注本次事项的进展情况,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进行信息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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