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6-05
证券代码:300027 证券简称:ST 华谊 公告编号:2026-040
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公开招募和遴选重整投资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2026年4月15日,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谊兄弟”)收到债权人北京泰睿飞克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请人”)发来的《告知函》,申请人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备重整价值为由,向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金华中院”或“法院”)申请依法裁定对公司进行重整,并申请对公司进行预重整。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披露的《关于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13)。
2、金华中院于2026年4月23日作出(2026)浙07破申2号《决定书》,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并指定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浙江智仁律师事务所担任公司预重整临时管理人(以下简称“临时管理人”),具体负责开展各项工作。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披露的《关于法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并指定临时管理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5)。
3、临时管理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公司预重整相关工作,就公司预重整债权申报事项已发出债权申报通知。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披露的《关于公司预重整债权申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6)。
4、为在预重整期间查明公司是否具备重整价值和重整可能,并为引入重整投资人及制定预重整方案提供重要依据,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八条和《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第一百一十六条等相关规定以及预重整实践惯例,临时管理人拟公开选聘审计、评估机构为公司预重整案提供审计、评估服务。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30日披露的《关于公司预重整公开选聘
审计、评估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2)。2026年5月18日,临时管理人组织召开华谊兄弟预重整案审计、评估机构评审会议。评审结果已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公示。
为顺利推进公司预重整程序,有序化解公司债务危机,恢复和提升公司持续经营和盈利能力,维护和保障债权人公平受偿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经向金华中院报告,临时管理人决定公开招募、遴选公司重整投资人。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司概况
华谊兄弟成立于2004年11月19日,系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证券代码:300027),注册资本为277,450.5919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浙江省东阳市横店影视产业实验区C1-00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000768691187H,法定代表人为王忠军,主营业务为影视投资制作发行。
二、招募目的
本次招募重整投资人旨在引入具备产业协同能力、实力雄厚的重整投资人提供增量资金和资源,依法协调推进和完成公司预重整及重整工作,化解公司经营困境和债务风险,维护和保障债权人、职工、广大中小投资者等相关主体的合法权益,全面优化公司资产负债及股本结构,协助公司实现产业及经营的优化,提升公司可持续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
三、招募须知
(一) 本公告内容对全体意向投资人同等适用。
(二) 本次招募仅接受境内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报名、仅接受产业投资
人或由产业投资人牵头组成的联合体报名,不接受境外(含港澳台)企业或自然人报名、不接受财务投资人单独报名。
(三) 本公告不构成要约,不具有重整投资协议的约束力。
(四) 本公告所述信息仅供意向投资人参考,不替代意向重整投资人的尽
职调查,公司、临时管理人不承担任何担保责任和瑕疵担保责任。
(五) 本次招募和遴选的效力延续至公司重整程序,即无特殊情况下,公
司正式进入重整程序后,将不再另行招募、遴选重整投资人。意向投资人在预重整阶段所作出的承诺、递交的重整投资方案或签订的重整投资协议等,在公司进入重整程序后仍然有效。
(六) 本次招募和遴选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最终解释
权归临时管理人所有。临时管理人有权根据政府、法院或监管部门等单位的相关要求,决定调整、继续、中止、终止重整投资人招募以及延长招募时间或重新招募。
(七) 意向投资人一旦提交报名材料,则视为对本公告内容和要求无异议,
不得由于临时管理人行使上述(六)项权利而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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