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5
证券代码:300027 证券简称:华谊兄弟 公告编号:2026-013
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2026年4月15日,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债权人北京泰睿飞克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请人”)发来的《告知函》,申请人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备重整价值为由,向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金华中院”或“法院”)申请依法裁定对公司进行重整,并申请对公司进行预重整。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金华中院受理预重整申请的文件,申请人的预重整申请能否被法院裁定受理,公司后续是否进入预重整或重整程序均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无论公司是否进入预重整或重整程序,公司将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后续若收到金华中院受理预重整或受理重整申请的文件,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若法院裁定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将依法配合法院及管理人开展相关重整工作,并依法履行债务人的法定义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如果法院裁定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如果法院正式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预重整申请,后续公司进入重整程序且重整顺利实施完毕,将有利于改善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提升经营能力,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若重整失败,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公司被债权人申请预重整的情况概述
2026年4月15日,公司收到申请人发来的《告知函》,申请人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备重整价值为由,于2026年4月15日向金华中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并同时申请启动预重整程序。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金华中院受理预重整申请的文件。
(一)申请人基本情况
1、申请人名称:北京泰睿飞克科技有限公司
2、设立时间:2016年10月20日
3、注册地址:北京市通州区宋庄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公共服务平台497号
4、注册资本:1000万元
5、法定代表人:王凤阁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软件开发;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贸易经纪;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电子产品销售;通讯设备销售;办公用品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数据处理服务;市场营销策划;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翻译服务;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安全咨询服务;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企业形象策划;摄影扩印服务;图文设计制作;专业设计服务;广告发布;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申请目的及事实和理由
截至《告知函》出具日,公司对申请人负有到期债务本金1,140.5155万元未予支付。申请人认为,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有重整价值,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向金华中院申请依法裁定对公司进行重整,并申请对公司进行预重整。
(三)申请人与公司及相关人员的关联关系
申请人与公司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设立时间:2004 年 11 月 19 日
3、注册地址:浙江省东阳市横店影视产业实验区 C1-001
4、注册资本:人民币 2,774,505,919元
5、法定代表人:王忠军
6、公司经营范围:制作、复制、发行:专题、专栏、综艺、动画片、广 播剧、电视剧(凭《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经营),国产影片发行(凭 《电影发行经营许可证》经营),摄制电影(单片)。企业形象策划,影视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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