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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9 01:18:02 股吧网页版
华谊兄弟: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9


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体系,激励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积极参与决策、管理与监督,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以下人员:

(一)董事会成员:包括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

(二)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第三条 公司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依法依规原则;

(二)按劳分配与责、权、利相匹配的原则;

(三)个人薪酬与公司实际效益及经营目标相挂钩的原则;

(四)个人薪酬与公司长远利益相结合的原则;

(五)激励与约束并重、奖罚对等的原则;

(六)坚持与考核挂钩原则。

第二章 管理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 公司股东会负责审议批准董事的薪酬标准和方案。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审议批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和方案。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董事会的授权下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和方案,审查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和绩效考评情况,确保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要求。
第七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订、审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公司证券事务部组织人力资源部、财务管理部等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制度进行具体实施以及根据本制度制订薪酬考核、奖励等具体制度。

第三章 薪酬结构

第八条 董事会成员薪酬:

(一)非独立董事

1、不在公司担任任何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董事薪酬或津贴;

2、对于同时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非独立董事,按本制度第九条领取薪酬,不再领取董事津贴;

3、在公司担任非高级管理人员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领取相应的岗位薪酬,不再领取董事津贴。

(二)独立董事

在公司给予独立董事与其承担的职责相适应的津贴,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方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发放,不再另行领取董事薪酬。除上述津贴外,独立董事不得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有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人员取得其他利益。

独立董事履职过程中支出的合理费用由所任职的公司承担。
第九条 兼任公司职务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一)基本薪酬:根据岗位职责、工作能力、从业经验并结合行业薪酬水平等因素确定;

(二)绩效薪酬:以公司年度目标绩效结果为基础,与公司年度经营绩效和个人考核业绩相挂钩,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

(三)中长期激励收入:是与中长期考核评价结果相联系的收入,是对高级管理人员中长期经营业绩及贡献的奖励,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期权、员工持股计划以及其他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发放的中长期专项奖金、激励或奖励等。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激励方案。
第十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

公司应当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第十一条 公司年度业绩发生亏损时,应当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审议各环节特别说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变化是否符合业绩联动要求。公司较上一会计年度由盈利转为亏损或者亏损扩大,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平均绩效薪酬未相应下降的,应当披露原因。

第四章 薪酬的考核及发放

第十二条 会计年度开始前,在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根据公司的总体经营目标制订工作计划和目标。
第十三条 会计年度结束后,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当成立考核小组,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年度绩效考核,确定前述人员的年度绩效工资,并报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董事会、股东会批准确定。
第十四条 在公司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发放按照公司内部的薪酬发放制度执行。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于股东会通过其任职决议之日起按年发放。
第十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津贴、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扣除下列项目,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公司代扣代缴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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