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第 18 次专门会议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
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 3 人,实际出席独立董事 3 人,独立董事毛大庆、
杨涛、高海江出席了会议。会议由独立董事毛大庆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对拟提交至第六届董事会第 36 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查,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确认及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
计议案的审查意见
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确认及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和社会公众股东的利益。该议案审议过程中,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相关交易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会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同意该事项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议案的审查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业从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
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
同意该事项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6 年度申请综合授信及融资额度、担保额度暨关联担保议案的审查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 2026 年度申请综合授信及融资额度、担保额度暨关联担保的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申请综合授信及被担保方均为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公司可有效控制和防范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和社会公众股东的利益。该议案审议过程中,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同意该事项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6 年度向关联人申请借款额度暨关联交易议案的审查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 2026 年度向关联人申请借款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事项,具有较大的灵活性和便捷性,有利于降低公司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不会影响公司的生产经营能力,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营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该议案审议过程中,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同意该事项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毛大庆、杨涛、高海江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