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毛大庆)
本人毛大庆,作为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2025 年任职期内,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保持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职业操守,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依法合规地行使了独立董事的权利,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勤勉尽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及兼职情况
毛大庆,1969 年出生,中国香港籍,博士后学位。中国科协八届、九届、十届全国委员会委员、九三学社中央促创委副主任、北京市人民政府专家顾问、北京市政协港澳台侨工作顾问、北京新闻研究所副所长、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北京市工商联常委、北京市东城区工商联参政议政智库委员会成员、北京市东城区文化发展研究院首批专家智库专家顾问、北京市昌平区工商联常委、盘古智库学术委员副主任、中国与全球化智库常务理事、中国建筑学会专家库专家。曾任职于新加坡雅诗阁集团北京代表处首席代表、新加坡凯德置地中国控股集团北京地区常务副总经理、万科集团高级副总裁、北京万科总经理、万科北京区域首席执行官兼任北京公司董事长。现任优客工场(北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创始人、董事长,优享创智(北京)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共享际)创始人、董事长,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
(二)独立性说明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未在公司的主要股东公司中担任任何职务,本人及直系亲属均不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召开了 8 次董事会,本人均亲自出席,其中董事会现场参
会 6 次,以通讯方式参会 2 次,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认真审阅会议材料,与公司管理层保持充分沟通,详细了解相关议案的背景资料和决策依据,必要时进行现场调查,依据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对审议事项做出公正判断,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积极有效的履行了自己的职责。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合法合规,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决议合法有效,会议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人对 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5 年度任期内,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提名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在专门委员会任职期间内,根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2025 年度,公司召开 2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按照规定召集主持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对董事及高管人员的绩效考核机制、薪酬方案执行情况、向激励对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事项进行了必要监督,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职责。
2025 年度任期内,公司召开 1 次战略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战
略委员会的委员,按照规定出席战略委员会会议,结合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公司自身情况,对公司发展战略进行审议,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的职责。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3 次。本人均亲自出席,认真审议
了议案相关内容,利用自身所具备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查并发表同意的意见。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2025 年度,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就公司内部控制、审计关注的事项等进行了探讨。
(五)对公司现场调查的情况
营情况等,并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沟通与交流,及时获悉公司各大事项进展情况,随时关注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2025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