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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04-08 17:14:09 股吧网页版
金亚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0-04-09


金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金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我们对公司相关事项进行认真检查和审核,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续聘年审机构的事项

经认真核查,我们认为: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报告内容客观、公正。综合考虑该所的审计质量与服务水平及收费情况,我们同意续聘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所为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董事会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关于新聘财务总监的事项

经认真核查,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此次聘任财务总监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被提名人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能力,被提名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聘任潘玉杰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

三、关于补选董事的事项

经认真核查,我们认为:本次补选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提名的董事候选人具备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所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具备履行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的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提名潘玉杰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潘学模 张晓远
二〇二〇年四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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