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4-28
金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GEEYA TECHNOLOGY CO.,LTD
二〇一九年度报告
股票代码:300028
股票简称:金亚科技
二〇二〇年四月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熊建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潘玉杰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潘玉杰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本报告中如有涉及未来的计划、业绩预测等方面的内容,均不构成本公司对任何投资者及相关人士的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意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重大风险提示
一、公司存在终止上市风险
(一)因业绩亏损将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因公司 2016 年、2017 年、2018 年连续三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根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 11 月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第 13.1.1条、第 13.1.5 条的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的审核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公
司股票自 2019 年 5 月 13 日起暂停上市。
2019 年度公司经审计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均为负值,触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 11 月修订)》第 13.4.1 条第(二)项的规定,即因
上市规则 13.1.1 条第一项至第五项情形其股票被暂停上市的,暂停上市后首个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或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负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有权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因此公司股票可能在 2019 年度报告披露后被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的决定。
(二)因涉嫌欺诈发行罪导致公司股票存在终止上市的风险
公司因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于 2015 年 6 月 4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
简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编号:成稽调查通字 151003 号)。上述信息,公司已
于 2015 年 6 月 5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进行了披露(公告编号:2015-064)。2017
年 11 月 13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编号:处罚字
[2017]124 号)。公司已于 2017 年 11 月 14 日就该事项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进行
了披露(公告编号:2017-092)。2018 年 3 月 6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
(编号:[2018]10 号)。公司已于 2018 年 3 月 7 日就该事项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进行了披露(公告编号:2018-022)。
2018 年 6 月 25 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发来的《关于通报金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涉嫌犯罪案被中国证监会移送公安机关的函》(创业板函【2018】第 40 号),公司因涉嫌欺诈发行股票等违法行为,被中国证监会移送公安机关。
2018 年 11 月 16 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18 年 11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 11 月修订)><深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退市公司重新上市实施办法(2018 年修订)>的通知》,待人民法院对公司作出有罪裁判且生效后,依据新规判断是否构成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二、市场竞争风险
公司主营业务行业属于数字电视设备提供商,主要为广电网络及通信运营商提供数字电视端到端整体解决方案。随着三网融合、媒体融合进程的深化推进,有线电视行业由封闭逐渐走向开放,市场竞争日益激烈,从而对公司的业务增长将产生市场竞争风险。对此,公司紧跟运营商布局与规划,通过内生和外延式产业升级发展,不断努力从传统硬件设备及运营商系统软件供应商角色向增值业务内容、平台服务转型升级,形成“内容+平台+终端+应用”的产品和服务新格局,以积极应对“三网融合”带来的市场变化,继续为运营商及其他客户做好产品与服务。
三、政策风险
公司涉及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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