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30
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对 2025 年度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和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龙光电”)聘请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现已向公司提交了《2025 年度审计报告》。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现就审计意见涉及的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涉及事项的详细情况
注册会计师在审计报告中增加“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内容如下: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天龙光电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
产-24,646,184.12 元,未分配利润-1,089,738,940.10 元,2025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882,406.48 元。公司累计亏损数额巨大。
天龙光电公司在附注二、2 中已披露了拟采取的改善措施,但可能导致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仍然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注册会计师在审计报告中增加“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理由和依据如下: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324 号—持续经营》第二十一条规定,如果运用持续经营假设是恰当的,但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且财务报表对重大不确定性已作出充分披露,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无保留意见,并在审计报告中增加以“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为标题的单独部分,以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财务报表附注中与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相关的事项或情况的披露;说明这些事项或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被审计单位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并说明该事项不影响发表的审计意见。
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涉及的事项,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天龙光
电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天龙光电公司管理层运用持续经营假设编制 2025 年度财务报表是适当的,且财务报表附注二、2 中已对重大不确定性作出充分披露。基于《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501 号—对财务报表形成审计意见和出具审计报告》的规定,发表无保留意见,并在审计报告中增加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是适当的。
二、内控审计否定意见涉及事项的详细情况
中兴华对形成否定意见的基础原文描述如下:
重大缺陷,是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可能导致企业严重偏离控制目标。
在本次内部控制审计中,我们注意到天龙光电公司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以下重大缺陷:
天龙光电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0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关联方现金捐赠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北京宇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支持天龙光电公司业务发展,向天龙光电公司无偿捐赠现金资产 2,500.00 万元,本次赠与事项为不附任何条
件、不可变更、不可撤销的赠与行为,该捐赠资金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支付到
账。经审计确认,该捐赠资金不合规。基于谨慎性原则,天龙光电公司将上述捐赠资金从资本公积调整到其他应付款处理。上述事项表明,天龙光电公司在公司治理和关联交易管理等方面存在重大缺陷。
有效的内部控制能够为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完整提供合理保证,而上述重大缺陷使天龙光电公司内部控制失去这一功能。
上述重大缺陷尚未包含在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中。在天龙光电公司 2025年财务报表审计中,我们已经考虑了上述重大缺陷对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安排
和范围的影响。本报告并未对我们在 2026 年 4 月 29 日对天龙光电公司 2025 年
财务报表出具的审计报告产生影响。
三、公司董事会对该事项的意见
1、审计委员会的意见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带
报告内容客观和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实际的财务状况,揭示了公司面临的风险,我们同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的审计报告。此外,我们也将持续关注并监督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采取的相应措施,希望公司能够妥善处理相关事项,以提高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维护公司全体投资者的利益。
2、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尊重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和内控审计否定意见,审计报告中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涉及事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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