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30
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
【2026 年 4 月 29 日】
2025 年年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王广收、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广收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广收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 未亲自出席董事 未亲自出席会议 被委托人姓名
姓名 职务 原因
未能联系到刘建
刘建军 独立董事 无
军
天龙光电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0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
会议、2025 年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关联方现金捐赠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北京宇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支持天龙光电公司业务发展,向天龙光电公司无偿捐赠现金资产 2,500.00 万元,本次赠与事项为不附任何条件、不可变更、不可撤销的赠与行为,该捐赠资金于 2025年 12 月 31 日支付到账。经公司自查及审计确认,该捐赠资金不符合无偿捐赠的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将上述捐赠资金确认为其他应付款。
鉴于上述内控缺陷及其对实现控制目标的影响,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未能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受国内新能源电站建设领域市场竞争加剧及上网电价市场化和持续下行影响,公司新能源电站建设项目回款普遍滞后,经营资金持续紧张。伴随应收账款、合同资产账龄增长,款项回收压力与信用风险显著加大。2025 年度公司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合计影响本期利润总额减少
3,295.26 万元,导致公司 2025 年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
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经审计: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24,646,184.12 元,
未分配利润-1,089,738,940.10 元,2025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882,406.48 元。公司股票此前已因 2024 年度经审计期末净资产为负值,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ST)。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0.3.11 条规定,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次一年度(2025 年度)经审计期末净资产仍为负值,已触及终止上市条件。
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1 日披露了《2024 年年度报告》,由于公司 2024 年度经审计后净资产为
负值,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0.3.1 条规定的退市风险警示情形,公司股票于
2025 年 4 月 22 日开市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1、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1 日披露了《2024 年年度报告》,由于公司 2024 年度经审计后净资
产为负值,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0.3.1 条规定的退市风险警示情形,公司股票于
2025 年 4 月 22 日开市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2、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30 日披露了《2025 年年度报告》《2025 年度审
计报告》及《2025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 2025 年度净资产为负值,且被出具了否定意见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0.3.11 条规定的终止上市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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