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3-20 19:02:20 股吧网页版
宝通科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3-21


证券代码:300031 证券简称:宝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1
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0 日召开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的方式举行。会议
通知已于 2026 年 3 月 17 日以直接送达、短信及电邮等方式送达全部董事。本次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包志方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 7 名,实到董事 7 名。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以下各项议案及事项,并形成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匹配的原则,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拟定了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本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关联董事唐宇女士、周庆先生、孙业斌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表决 3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
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本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关联董事唐宇女士、周庆先生、孙业斌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表决 3 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归属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

(5)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归属,对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归属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6)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激励对象离职、或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全部或部分拟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授权董事会进行相应调整,将未实际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直接调减、在其他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或调整至预留份额,预留比例不得超
过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数量的 20%。

(7)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归属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8)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限售及归属事宜;

(9)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本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等程序性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取消处理,办理已身故的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继承事宜,终止公司限制性股票……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