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1
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匹配的原则,公司制定了《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
为保证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保证公司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并在最大程度上发挥激励计划的作用,进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象的业绩进行评价,以实现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贡献紧密结合,从而提高公司整体业绩,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参与公司本激励计划的所有激励对象,即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确定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所有激励对象,包括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员工。
四、考核机构
(一)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与修订本办法,并授权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负责领导、组织、实施对激励对象的考核工作。
(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接受董事会授权,负责组织和审核考核工作,并监督考核结果的执行情况。
(三)公司人力资源中心负责具体实施考核工作。人力资源中心对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及报告工作。
(四)公司人力资源中心、财务核算中心等相关部门负责激励对象考核分数的计算、考核结果的材料汇总。
(五)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进行审议并做出决议。
五、考核指标及标准
(一)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考核年度为2026-2027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据每个考核年度业绩完成度的达成情况,确定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归属批次对应的业绩条件如下表所示:
单位:亿元
考核年度公司营业收入 考核年度公司归属于上市公
归属期 考核年度 (A) 司股东的净利润(B)
目标值 触发值 目标值 触发值
(Am) (An) (Bm) (Bn)
第一个归属期 2026 42.00 37.80 3.00 2.70
第二个归属期 2027 45.00 40.50 3.60 3.24
考核指标 业绩完成度 公司层面可归属比例(X)
A≥Am X1=100%
考核年度公司营业收入(A) An≤A<Am X1=A/Am
A<An X1=0%
B≥Bm X2=100%
考核年度公司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B) Bn≤B<Bm X2=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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