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宝通科技”)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
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
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报告如下: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
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含下属子公司)、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如下:
1、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广州易幻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3、海南高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4、无锡百年通工业输送有限公司;
5、无锡宝通智能物联科技有限公司;
6、无锡宝通智能输送有限公司;
7、无锡百年通投资有限公司;
8、火星人网络有限公司;
9、无锡宝通投资有限公司;
10、山东新宝龙工业科技有限公司;
11、海南元宇宙科技有限公司;
12、上海宝通兴源智能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13、BOTON PTE.LTD.;
14、BOTON CONVEYOR SERVICES (THAILAND) CO.,LTD.。
(二)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公司治理、发展战略、人力资源、信息管理、企业文化、社会责任、财务管理制度及财务报告、采购供应管理、销售及收款管理、生产及质量管理、资产管理、产品运营及推广管理、全面预算管理、对外投资、募集资金管理、对外担保、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内部监督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和事项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以及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
1、公司治理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有关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建立健全了与企业发展相适应的治理结构,股东会、董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权责分明,相互制衡,运作良好,形成了一套合理、完整、有效的经营管理框架,为公司的长远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同时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聘请有关行业专家和专业人士作为独立董事,对进一步规范运作起着良好的作用。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监管要求,公司健全了股东会、董事会等治理机构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制定了《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总经理工作细则》《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等公司治理制度并得到了有效实施,公司严格按照法人治理结构和相关规则分层次治理。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公司的重大决策事项,均须由股东会审议通过。董事会由 7 名董事……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