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
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评估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106 号 1907 室
首席合伙人:郭澳
业务资质: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天衡合伙人(股东)85 人,注册会计
师 338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 210 人。
业务规模:2025年度业务收入(经审计)为49,572.28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43,980.19万元,含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15,967.65万元。天衡为92家上市公司提供2024年报审计服务,客户主要集中在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通用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审计收费总额8,338.18万元。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2025年4月28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聘任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2025年4月28日,公司独立董事召开2025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发表审核意见,同意续聘天衡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3、2025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2025年5月23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述议案,同意公司聘任天衡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
二、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以及公司2025年年报工作安排,天衡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出具了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
经审计,天衡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天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衡制订并实施了合理的审计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执行了有效的质量管理措施,就会计师事务所和审计项目团队成员的独立性、审计范围、人员和时间安排、重要审计发现等事项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2025年公司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天衡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5年4月28日,公司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天衡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
审议。
(二)2025年12月22日,公司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现场工作沟通会议,对2025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工作计划,如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并发表意见。
(三)2026年4月21日,公司审计委员会听取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公司财务负责人汇报初步审计结果,对2025年度审计调整事项、初步审计结论、审计委员会关注事项进行沟通,并对审计发现的相关问题提出建议。
(四)2026年4月28日,公司审计委员会召开2026年第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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